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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25-03-11 07:16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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鍋爐軟化水制作過程中產(chǎn)生的廢樹脂是否還屬于危險廢物,如不屬于,企業(yè)可否不按危廢進行處理?
根據(jù)《國家危險廢物名錄(2021年版)》,工業(yè)廢水處理過程產(chǎn)生的廢棄離子交換樹脂屬于HW13類危險廢物;鍋爐軟化水制作過程中產(chǎn)生的廢樹脂未被列入《國家危險廢物名錄》。2022年09月22 日。
根據(jù)《《國家危險廢物名錄(2021年版)》,離子交換裝置(不包括飲用水、工業(yè)純水和鍋爐軟化水制備裝置)再生過程中產(chǎn)生的廢水處理污泥屬于危險廢物,代碼900-046-4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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